中新經緯1月1日電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1日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的通知》(下稱《通知》)提到,職工在我市租住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可依據實際房租提取住房公積金。
《通知》表示,為貫徹落實黨中央“租購并舉”的決策部署,支持職工合理住房需求,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進一步優化提取業務辦理,現結合北京實際,將有關政策通知如下。
一是加大對租住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支持力度。職工在北京市租住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可依據實際房租提取住房公積金。公積金中心與北京市保障房建設部門合作,推行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按月還租”,減少租房提取的中間環節,實現職工每月的住房公積金直接沖抵房租。
二是7類提取事項增加按月約定提取周期。職工新申請7類住房公積金提取事項時,新增按月提取的周期選項。對已生效的約定提取,職工可依據自身需求,通過個人網上業務平臺或住房公積金柜臺將約定周期調整為按月提取。
截圖來源: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三是此前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北京鐵路分中心結合工作實際另行制定。
同日(1月1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關于進一步優化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的通知》的政策解讀,具體如下。
1. 文件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為貫徹落實《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國辦發〔2021〕22號)和《北京市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方案》(京政辦發〔2022〕9號),經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持續優化保障性租賃住房(以下簡稱“保租房”)的提取業務流程,回應群眾對于購、租房提取頻率的關切。
2. 租住保租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嗎?
可以。在本市租住保租房且該項目經市住建委保租房建設部門認定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流程與我市租住公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流程一致,提取額度按實際房租計算,同時不得超過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扣減10元。
3. 租住保租房如何申請按月還租?
目前,我們正與北京市保障房建設部門積極對接,一些保租房項目可推行“按月還租”。屆時,經職工授權同意后,我們會按月將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直接劃轉至保租房運營方,減少中間的提取環節。
4. 租房提取可選擇哪些約定提取周期?
職工申請無房租房(每月1500元)及租住我市商品住房提取的,可選擇按“月”和按“季”的約定提取周期。如選擇共享配偶的以上租房提取事項的,約定提取周期也可選擇按“月”和按“季”。
5. 購房提取可選擇哪些約定提取周期?
目前,因①購買京內住房②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③全款購買京外住房、④貸款購買京外住房、⑤大修翻建自建京內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可選擇四類約定提取周期,分別為“月”“季”“半年”“年”。
如選擇共享配偶的以上五類提取事項的,約定提取也可選擇按“月”“季”“半年”或“年”。
6. 約定提取如何調整提取周期?
您可以登錄住房公積金個人網上業務平臺,在【我要提取】-【已申請提取事項管理】-【約定提取管理】頁面中,對“約定提取周期”進行調整。也可攜帶填寫完整的《個人信息變更申請表》到任意管理部或銀行網點辦理。
除了調整提取周期外,還可按照以上流程調整約定提取日期或者約定提取的銀行賬戶。
7. 如果把按季提取調整為成按月提取,支付的具體時間有變化嗎?
將約定提取周期由按“季”改為“月”后,如果當月還未到約定日,則會在當月約定日支付;如果調整時當月已完成約定支付,則不會因周期調整在同一月份二次支付。從下月開始,會在每個約定日進行按月支付。
例如:甲于1月10日辦理域內購房提取,約定日為25日,周期為按季度,則4月25日為下一次約定支付日。
若甲在2月10日將約定提取周期改為按月,則2月25日將會進行提取支付;
若甲在4月27日將約定提取周期改為按月,由于4月25日已完成按季的約定支付,下此支付日即為5月25日。
8. 如果已辦理購房提取,現將約定提取由按“季”調整為按“月”,支付金額有變化嗎?
如提取事項為①購買京內住房②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③全款購買京外住房、④貸款購買京外住房、⑤大修翻建自建京內住房時,約定提取的金額為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扣減10元。如選擇共享配偶的以上五類提取事項的,約定提取金額和以上規則一致。
9. 如果已辦理租房提取,現將約定提取由按“季”調整為按“月”,支付金額有變化嗎?
支付金額由原來的按季支付的金額降低至其三分之一。
(1)無房租房(每月1500元):支付金額由每季度支付4500元調整為每月支付1500元。
(2)租住商品住房:支付金額由“(月租金和月繳存額取最低者)*3”,調整為“月租金和月繳存取最低者”。
以上支付時,如果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按余額扣減10元支付。
例如:乙3月1日辦理無房租房(每月1500元)提取,約定日為10日,周期按季。3月1日支付4500元。4月2日將約定提取周期改為按月。則4月10日支付1500元,5月10日支付1500元,以此類推。
10. 約定提取住房公積金未到賬是什么原因,如何處理?
約定提取日未收到應于當日到賬的住房公積金,可能存在以下六種情況:
一是單位匯繳時間晚于約定提取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中無可提取金額,導致本次約定到賬失敗,但本月的提取金額將在下次約定提取日轉入公積金用卡賬戶中;
二是提取事項的可提取額度已經提完,不能再用該事項提取,約定提取自動終止;
三是個人因工作單位變動,由于新老單位個人信息錄入不一致,職工個人公積金賬戶未能合并,導致約定提取失敗的,需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填寫《個人信息變更申請表》,到管理部或受托銀行代辦點辦理;單位經辦人辦理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個人信息變更申請表》加蓋單位印章;
四是由于公積金用卡長期未使用處于休眠狀態,導致到賬失敗,需本人持身份證到發卡銀行激活公積金用卡,激活后資金將在下次約定提取日轉入公積金用卡賬戶中;
五是公積金用卡被銀行降為二類儲蓄卡,提取金額超過二類儲蓄卡當日入賬限額的,也會導致提取到賬失敗,需本人持身份證到發卡銀行辦理恢復一類儲蓄卡的手續,辦理后資金將在下次約定提取日轉入公積金用卡賬戶中;
六是約定提取連續三次失敗的,約定提取自動終止,如需恢復,您可以登錄住房公積金個人網上業務平臺,在【我要提取】-【已申請提取事項管理】-【約定提取管理】頁面中,“公積金約定提取信息”中的“當前狀態”調整為“啟用”即可。也可攜帶填寫完整的《個人信息變更申請表》到任意管理部或銀行網點辦理。(中新經緯APP)
來源:中新經緯